11月26日消息,备受瞩目的奇虎360诉腾讯垄断一案的二审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。该案今年3月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一审,一审判决奇虎360败诉,奇虎360随后提起了上诉。此案被称为是中国“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”,因此引起各界关注。
360诉腾讯垄断案最初源于2010年的“3Q大战”。360方面称,起因是腾讯公司模仿360安全卫士推出“QQ医生”(后改名为QQ电脑管家)。在2012年2月12日,也就是当年的除夕之夜,腾讯以其QQ升级时默认捆绑的方式,全面推广“QQ医生”这款产品,打响了“3 Q大战”的第一枪。随后,360公司则推出了一款名为“360扣扣保镖”的安全工具。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,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、防止木马盗取QQ以及给QQ加速,过滤广告等功能。
腾讯对此反应强烈,2010年11月3日晚6点突然开始强迫用户“二选一”: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,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。这也是”3Q大战“中最为激烈的一幕。随后两家公司的激烈对抗在工信部的介入下有所缓和。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,腾讯恢复兼容360软件。不过“3Q大战”并未停歇,腾讯首先在广东起诉360不正当竞争,半年后360也在广东对腾讯提起反垄断诉讼。
今天上午九点,本案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。据悉,360方面的诉讼主张是,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涉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,腾讯的二选一行为,导致大量的用户被迫卸载360的软件,造成360在产品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损失巨大,要求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.5亿元,并公开赔礼道歉。
据反垄断法规定,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份额超过50%的,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据权威机构调查数据显示,2009年-2011年腾讯在中国大陆即时通讯产品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一直在90%左右,显然符合反垄断法对“垄断”的定义
360发布公开信称:垄断打破了市场平衡,破坏了市场公平,在巨头垄断的市场里,消费者利益受损、创新停滞,所以世界各国都非常警惕企业通过滥用支配地位对市场的压制行为,反垄断也是各国政府的核心职责。在美国,反垄断法被称为“自由企业的大宪章”,在德国被称为“经济宪法”,在日本被认为是“经济法的核心”,在欧盟反垄断法更是最重要的核心法律。反垄断的调查与制裁的原则,即维护市场秩序和创新。十多年前,正是在微软遭遇反垄断调查面临分拆之后,谷歌才得以迅速崛起;而当谷歌成为互联网新霸主之后,全球多达37次反垄断和专门性调查也随之到来。也正是受益于这些反垄断的调查,美国的互联网行业一直保持了持续的创新和活力,Facebook、Youtube、Twitter、Groupon等更多新兴互联网科技企业脱颖而出。
我们相信,这场反垄断的标本之战,最后的赢家不是360,不是腾讯,而将是全中国的年轻人、创业者!
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组成员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也表示,“互联网是非常创新的行业,我们研究的是互联网竞争环境,我们关心的是能不能继续给互联网一个竞争的开放的创新的环境。这是我们用反垄断法的时候要考虑的。” 北京大学教授薛兆丰指出,反垄断法应该保护竞争,而非保护竞争者。但现实中很容易被市场竞争失利者利用,来对抗竞争的成功者,反而妨碍了公平竞争。“我们要警惕反垄断法被滥用,被那些市场竞争失败的人利用来反对市场成功者。”至于是否存在垄断,薛兆丰认为可以看几个关键点,包括市场准入是否畅通,存不存在政府干预,以及准入门槛是否够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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